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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农残仪检测水稻农药残留量的方法和意义

发表时间: 2024-04-17 栏目: ayx爱游戏官网登录

  盘锦市大洼县是全国水稻商品粮的主要基地县,2009年全县水稻种植培养面积90万亩,总产量60万吨。在水稻生产中,农药防治水稻病虫草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同时农药残留也是无可讳言的。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已规定大米中农药残留最大限定量。我国现在每年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大概在一百七十万吨左右,并且在农药生产和施用中存在着“三个 70%”的问题,即杀虫剂占 70%,有机磷农药占杀虫剂总量的70%,高毒高残留农药占有机磷杀虫剂的70%。由于这些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大面积的、不科学、不按说明和规定的超量、滥用、粗放施用农药,极大加重了稻米中农药残留的形成。据中国水稻研究所资料,2002、2003年稻米卫生质量普查,农药残留的总体超标率分别为:6.7%、4.8%;检出率分别为14.0%、6.4%;其中甲胺磷占3.3%、2.3%;磷占4.5%、2.3%;杀虫双占5.5%、吡虫啉占0.7%;乐果占0.2%、敌敌畏占0.1%。水稻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大量高毒、高残留农药造成的直接接触污染是稻米中农药残留形成的直接来源。为有效控制水稻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农药残留,本文从以下五方面,浅析使用

  加大对稻米卫生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大力宣传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食品大米《》无公害食品水稻产地环境条件《》无公害食品稻米加工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认真制定本地的区域标准,对水稻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实现大米的生产和消费无公害。特别是加强对基层技术指导人员与农民的宣传,提高他们对农药环境污染和农药残留危害性的意识。同时把水稻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行,与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让广大农民真正看到稻米农药残留治理与自己切身经济利益有关。

  依法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残留检测行业标准》等一系列法规,条例和标准。严控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的使用,对不按规定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由各级农业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所有农药经营者,实行业前培训、持证上岗,严格界定营业范围,特别是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经营,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并进行专卖。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的农药品种,加强农药的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

  农药在相当长时期内仍然是控制水稻病虫草害的主要手段。农民是农药的直接施用者,应采取各种培训方式,增强农民合理用药知识,重点指导农民加强各项农业栽培措施,积极推广抗逆性强的水稻品种,重视生物防治与物理机械防治,有的放矢施用农药,用药准确、适时,注意用药浓度,正确掌握用药量,合理混用农药,最大限度地降低化学农药施用量。示范推广化学防治的替代技术,如害虫诱杀技术、物理防护技术、生物防治技术(植物农药、活体天敌和生物制剂、植物天然提取液等植保物)和综合控制技术等。

  在当前农村经济体制下,培育和发展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以及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充分的发挥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是实现水稻全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农民专业经济组织,能够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稻农组织起来,依据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进行标准化生产,将水稻规模做大、质量做优、品牌做精;并通过种种经营销售的方式,真正的完成产、供、销一体,解决水稻生产与市场脱节的问题,实现水稻优质优价,降低市场风险。同时把基地建设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发展农民专业经济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操作,发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在水稻质量监管中作用,推行农药建立购销使用台账、档案管理,建立可追溯体系。应用良好的农业规范技术(GAP),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水稻生产全程质量监控,加强对农药合理施用的监测和管理,全方面实施稻米生产档案记录,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系列标准体系。

  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及《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稻米流动领域监督抽查力度,并制定相应的惩罚办法,推行稻米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监督机制。依托各级有关部门现有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无公害稻米符合产地环境、稻米卫生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确保市场稻米符合国家卫生质量安全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积极倡导在稻米生产基地、批发商业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推广,检测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公布,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