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农业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加强我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发布。(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30-下午17:00)。(二)报名地点: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316室人事教育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6号)。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我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来进行,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
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分) ,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三)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八、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真实的情况按考核成绩排名等额递补1次。九、公示与聘用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十、待遇(一)一经聘用,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二)一经聘用,享受株洲市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具体面议。十一、纪律监督所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文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十二、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十三、咨询与监督电话(一)咨询电话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人事教育科(二)监督电话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监察室
附件1 2024年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